申論熱點:
志公教育 吳笑妍
【背景鏈接】
據公安部網站2015年8月31日報道:近期,各地公安網警在工作中發(fā)現互聯(lián)網和微博、微信存在大肆編造網絡謠言進行傳播的現象。如針對股市波動,一些網民造謠稱“一男子因股市大跌在北京金融街跳樓自殺”“證券公司發(fā)布針對5000萬VIP客戶的風險預警”“某中央領導親屬在香港惡意做空股市”等;針對天津港火災爆炸事故,一些網民在網上編造傳播“天津港爆炸死亡1300多人,附近居民小區(qū)一個活口沒剩”“有毒氣體正在向北京擴散”等謠言。
據微博辟謠網站2014年12月25日公布了2014年度十大謊言,排第一的是“昆明爆炸案的11人恐怖分子通緝名單”。
據中國網信網2015年8月14日報道:本月13日下午,鄭州晚報微信官方賬號發(fā)布涉天津市不實消息,造成惡劣影響。經網民舉報,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責成廣東省網信辦依法對鄭州晚報微信官方賬號作出關閉一周的處罰。
【深度分析】
科技社會的到來給人們的生活提供了便捷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負面的影響,尤其是愈演愈兇的網絡謠言。網絡空間屬于公共空間,編造傳播網絡謠言不僅會造成社會恐慌,同時也會給群眾生活、社會穩(wěn)定、經濟發(fā)展帶來不同程度的負面影響。究其根本,網絡謠言屢禁不止的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監(jiān)管的缺失?;ヂ?lián)網的風靡致使網上虛擬社會的形成,但網上虛擬社會的管理卻明顯卻具有嚴重的滯后性。對于網絡監(jiān)管,雖已有了所謂的網警,但監(jiān)管技術的漏洞,監(jiān)管技術人才的缺乏導致其管理和監(jiān)督作用的成效不大,這才讓網絡造謠者有了可趁之機。
第二,信息公布的不及時。網絡謊言大部分都是針對當下國情熱點事件而編造的,目的是混淆視聽,造成社會恐慌。一旦發(fā)生重大事件,如果政府相關部門的權威發(fā)布跟不上,經過網絡編造者的虛構,就必然造成流言滿天飛的局面。
第三,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由于網絡言論發(fā)表具有隱匿姓名、形象、身份等信息的特征致使現實生活中的法律法規(guī)、道德規(guī)范在網絡空間的約束力大為弱化。因此,網絡謠言屢禁不止,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我們對網絡謠言相關法律的不完善,無法細化才造成網絡造謠、傳謠等違法行為成本過低。
【解決措施】
針對現在社會上所出現的形形色色的造謠者,要想對此現象進行鏟除還需從以下幾方面做起:
第一,創(chuàng)造健康和諧的網絡言論氛圍。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部門應通過宣傳一方面增強一些新媒體賬號的社會責任感,嚴格自律,并提醒廣大網民自覺維護網上傳播秩序,不造謠、不傳謠。另一方面,鼓勵廣大網民積極舉報網上違法信息,并公布舉報電話和舉報網址。
第二,制定相關的網絡管理制度。由于網絡言論發(fā)表的隨意性,給造謠者和傳謠者帶來了巨大的僥幸心理。因此,我們要建立網絡言論發(fā)表者真實身份的確認制度,即真實身份信息注冊制度要進行大力推廣,論壇、博客、社交網站都應大力推廣這一做法,實名評論。
第三,用法律的武器來捍衛(wèi)網絡社會的純凈。謠言不僅會擾亂民心,更在于如果一個社會容忍謠言的四處存在而漠然視之,將最終導致社會因此而陷入嚴重的無序和混亂狀態(tài)中。因此,我國要盡快完善對于網絡監(jiān)管的法律法規(guī),加大對于網警技術方面的培訓,對于發(fā)些的造謠者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
最后,網絡謠言治理是我國互聯(lián)網管理所面臨的一大難題。但我們必須以堅定的信心,多管齊下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謠言及其影響,盡可能的還大家一個純凈的網絡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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